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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向提取液中加入过量氯化钠至饱和(约7~9g),待乙腈和水分层后取出乙腈层再进行后续实验。2.1.2样品水解液的优化磺胺类、喹诺酮类药物在生物体内易与蛋白结合产生较强的结合力,影响药物的提取效率。
本实验考察了向提取液中加入过量的无水硫酸钠、无水硫酸镁、碳酸钠、碳酸氢钠及氯化钠以除去水。因此,选择8~10mL环己烷-正己烷溶液去除提取液中的脂肪2.1.6净化方式的优化样品中含有色素、糖、有机酸、矿物质等多种杂质,会减弱色谱柱的性能,影响仪器使用寿命。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来源《云南渔业科学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最终选择C18为30mg,PSA为60mg为吸附剂的改良分散固相萃取法对样品进行净化。
结果表明,甲醇提取的样品中蛋白质、脂肪等杂质较多,后续净化难度增加且对目标物有较大干扰,大多数药物的回收率较差。结果表明,碱溶液水解的鸡蛋样品乳化现象较严重,乙腈与基质及水相难以分离。如此,一方面会造成吨甲醇氧耗和煤耗升高,增加生产成本。
(2)水煤浆流量一定时,其浓度越低,燃烧反应生成的有效工艺气成分越少,可降低生产系统负荷。2017年至今,气化煤控制煤质指标为:发热量25MJ/kg、灰分质量分数12%、内水质量分数5%、固定碳质量分数55%、灰熔点为1230℃。(3)工业生产中主要采取投入添加剂的方式来增大水煤浆浓度,当水煤浆浓度越低时,需要投入添加剂的量越大,导致生产成本增加。(2)进厂煤炭全部采用人工和机器随机采样分析对比方式,全程跟踪监控,合理配比气化煤质,气化煤质合格率从34%提高至93%,最高可达99.37%。
化合水在煤中以化学形式存在,主要影响水煤浆的性能。其中气化装置采用德士古(GE)气化工艺,分为煤浆制备、气化工艺及渣水处理3个阶段,生产运行模式为2开1备,单炉投煤量为1700t/d。
因此,气化优质煤对煤制甲醇工艺的稳产、高产起着决定性作用。结合图1和图2发现:在20162019年期间,随着煤中灰分质量分数的减小,粗甲醇日产量逐渐增大,从2100t增加至2400t。煤质不符合工艺指标,使得气化工艺频繁出现一系列问题,导致气化炉运行周期为50~55d。3.2煤质对甲醇产量及原料消耗的影响煤炭灰分对粗甲醇日产量的影响见图1,煤炭灰分对吨甲醇氧耗和煤耗的影响见图2。
当灰渣黏度减小时,会加剧其对耐火砖的冲蚀性。2原因分析2.1煤炭灰分灰分是指煤在一定温度下完全燃烧后生成的残留物,属于无用物质。1.4设备磨蚀损坏和管道冲蚀泄漏当煤炭投入量一定时,煤炭灰分含量升高,气化燃烧产生的粗渣逐渐变多,造成捞渣机超负荷运行,运行后期刮板和链条磨损严重,易导致捞渣机故障率升高。降低水煤浆浓度会对气化工艺产生三方面影响:(1)水煤浆浓度低,气化燃烧蒸发水分的热量增加,增大了煤耗和氧耗,降低了气化效率。
对生产运行情况分析发现,气化装置受限于煤质质量,一直存在着设备磨损严重、检修频繁、氧耗和煤耗高及管道泄漏等问题。为保持足够的反应温度,必须增加氧耗和煤耗,使得部分碳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导致合成气(CO+H2)减少,降低了气化反应效率。
公司150万t/a煤制甲醇项目中,规划一期产能为60万t/a,产品品质为优等品。自2013年5月投产至2017年以来,精甲醇产量保持在70万t/a
(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所有报送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为准。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应重点解决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和滥用问题,同时应具有现行检验方法标准作为确证方法。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删除。如对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电话:01053898037)。(二)报送的立项建议应有科学数据和工作基础,具体包括: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行业和企业调查情况,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
相关链接:食品安全,检测,抽检。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方法和起草单位。
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三)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研究基础和单位基本情况。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建议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二、报送要求请分别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书》。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快检方法使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
盖章版纸质材料邮寄地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邮编100176,牛一如收。(二)电子版材料发送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
(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应重点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已发现的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问题。有关要求如下:一、征集内容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来源《食品伙伴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建议。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建议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快检方法使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相关链接:食品安全,检测,抽检。如对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秘书处(电话:0105389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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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如下:一、征集内容针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非法添加、掺假掺杂物质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建议,应重点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已发现的食品非法添加、掺假掺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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